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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13日 星期五

粉碎核電 反對電業私有化

 Frank Ng

        本周六(3/14)是一年一度的反核大遊行。在台灣,經過多年的努力與倡議,反對核能逐漸成為許多關心台灣土地的台灣人民所建立起的共識。然而,我們要怎麼反?沒有核能,我們要怎麼做?是大多數站出來反對核能的台灣人民,下一步要面對的問題。全力投入再生能源發展、向高耗電產業課徵能源稅都是我們該嚴肅考慮的方向

  在多元的反核論述中,亦有許多人認為,核電之所以危險是因為核電是由沒有效率的國營企業台電來經營,他們站出來反核的最根本原因是基於他們對台電的不信任。而那些為財團背書的政治人物們也紛紛藉機向民眾推銷私有化的毒餅。他們主張,一旦電力民營化(私有化),當前所有核安問題、國企虧損問題都可以迎刃而解。

  當然這也是朝野內外的政客,追求電力私有化的最大公約數。執政黨認為電力私有化與財團私相授受的好處豐碩,因而支持私有化;反對黨抓準了人民對台電顢頇與虧損的憤怒,以私有化來換取選票。

  其中具有代表性的當屬前總統李登輝於2014年林義雄為反核絕食期間,所拋出的「區域均衡發展」觀點,其建議台電私有化,並應多分幾家民營電力公司經營的意見尤具影響力。

  李登輝表示,台灣現在是一家電力公司台電控制了全台灣電力分配,「為何不給民間來做呢?」公營事業讓私人企業來處理,以財團法人若能分成五、六家電力公司,電費可以更省,電力能源供應也會更方便。他並認為可以參考日本鐵路私有化的案例。

  這樣的想法不禁間接認同了核電某些條件下的正當性;也是在宣傳並加強國營企業私有化正當性的具體展現。

  第一,貿然呼籲以不相干的鐵路來借鏡電力產業,是一種全然不負責任的言論。

  第二,日本國家鐵路分割私有化亦是一個國家將獲利送給財團債務全民買單的愚蠢案例。

  第三,號稱「要砍肥貓」的精簡人力政策,通常肥貓都砍不到,反而將大批實際勞動的基層員工送回家吃自己,沒被裁掉的負擔更重的工作量。

  就以李登輝所說的「日本國有鐵路分割民營化」一例來說,在1987年中曾根康弘內閣為了減輕日本國鐵的債務,把日本國鐵拆分為6個地區性客運鐵路公司以及一家全國的貨運鐵路公司,實現私有化。日本國鐵分割民營化之初,累積赤字達到371000億日圓。當中日本國有鐵道清算事業團負責償還255000億日圓,剩下116000億日圓由JR東日本、JR東海、JR西日本、JR貨物、新幹線鐵道保有機構(於1991年解散)分擔,預計經營將會困難的JR北海道、JR四國、JR九州則免除還債。

  也就是說債務實際上最後還是丟給了國家,私有化後的客貨運鐵路公司只承擔了總債務的31%。它們拿走了全部營運權利,卻把總債務的69%扔給了日本國有鐵道清算事業團。無債一身輕的民營鐵路財團又幾乎裁減了原本近一半的基層鐵路員工,當然可以厚顏無恥的說自己他們改善鐵路財務了。

  但是承擔了總債務69%的國鐵清算事業團還債卻並不甚順利。清算事業團的土地資產帳面上雖然值147300億日圓,但賣價預計卻只值77000億日圓,這也使得整個計劃看來極為突兀。這其中涉及的圖利,你我都心知肚明,自然不必贅述。

  另一方面,日本國鐵與JR被視為兩間獨立的公司,因此JR沒有義務聘請原日本國鐵職員為藉口,故意不聘請國鐵工會(国鉄労働組合,簡稱「国労」)的成員,達到排除他們的目的。

  當時「國勞」坐擁超過十萬名會員,為當時日本最大的工會,也是當時最有力的在野黨日本社會黨(日本社會民主黨的前身)的最大支持來源日本勞動組合總評議會的骨幹。國鐵分割民營化的批評者指出,該私有化過程中針對特定工會進行打壓,是「國家級不當勞動行為」(unfair labor pratice)

  事實證明,私有化之後就連當初訴求最基本的債務問題也沒有得到解決,根本看不出有任何把國鐵民營化的理由和必要;又造成了大量勞工失業,引發新一波的社會問題。在全世界各個角落,私有化政策都不過是政客為圖私人財團與政黨利益的藉口,一切口號在私有化之後馬上就可以置之不理,讓財團把權利拿走,將責任丟還給國家。

  以上只是就財政與勞工問題進行分析,但光就這兩點,一樣的悲劇難保不會發生在台灣人民身上。李登輝及其信徒信誓旦旦要借鏡的鐵路私有化尤為如此,我們還能期待電業私有化,對於民眾的荷包與勞動條件能有什麼好事發生嗎?何況,我們亦尚未探討到直接衝擊到人民的電力使用問題。

  在前台灣勞工陣線代理秘書長張烽益〈電業自由化的迷思〉一文中曾精闢指出 :

  1.台灣的兩大執政黨都一致地提倡「電業自由化」,雖然二者背後的政治考量卻完 全不一樣,但共同點是兩黨都中了「市場競爭」即代表「高效率」的市場 經濟迷藥,徹底忽略了電力供應的「公共性」與「非商品性」。

  2.「電力」與「勞動力」一樣都具有「無法儲存」的特性[,光是這一點就 很難完全讓電力成為一個商品在市場上交易。因此民間電廠要蓋一定是先確定電力購買者固定時段有固定的購買量,這樣才不會不小心多發電而虧錢。因此台灣目前的新設立的民間電廠大都是蓋在工業區旁邊,準備提 供給這些用電大戶。 相對地,對於電力需求波動較大的民生用電而言,民間發電業者自然不 會去淌這個渾水,那就繼續交由台電去承擔這個缺電的政策責任吧。
  3.發展電業自由化後,其電力的調度規則將成為一個相當難解的問題,因為如果電力供應充足有餘時,那到底是王永慶的麥寮 電廠要停,還是長億集團的電廠要停,或乾脆是台電的要停,這勢必將衍生成為一個棘手的政治問題。
  4.如果電力市場自由化真的是萬靈丹,那麼也不會發生最先推動電業自由化的美國加州政府對解除電業管制抱持強烈的保留態度。加州的電業自由化造成了電價飆漲、經常跳電斷電、供電不足等問題,其問題根源是民間發電業者集體減少電力供給,造成缺電的 事實,然後在缺電發生時,在能源現貨市場以高價賣出,趁火打劫,賺 取暴利,並將成本轉嫁給消費大眾。

  總之,電業私有化所可能帶來的衝擊,有目共睹。我們雖然反核,雖然必須對台電進行批評和檢討,但也不能不當心電業私有化的危險
  
  因此,綜合上述,我們在此提出5個訴求:

1.      全力投入再生能源發展
2.      向經營高耗電產業之財團課徵能源稅
3.      反對賤賣人民公共資產、短視近利、圖利財團的國營事業私有化政策。
4.       要求台電由全民監督、民主參與主管職應負擔決策責任。
5.       支持電業相關員工,由下而上爭取勞動者決策權,與人民站在同一陣線。

:電力實際上是可以儲存的,只是儲存上有其困難性需求與供給還持續不斷地變動。因此管控機構與輸電系統要協調發電機組的調度,以符合整個輸電網預期的需求